中药治白癜风的药有 http://m.39.net/pf/a_4447698.html编者按:知产学人将就知识产权常见问题以问答形式呈现,如你有相关问题,请私信,我们单独解答。
1.著作权包含哪些权利?哪些属于著作人身权?哪些属于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包含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其中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人身权,其他属于著作财产权。
2.中国著作权法项下作品的分类?展会可能涉及到的作品类型有哪些?
(1)中国著作权法项下作品分类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等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2)展会可能涉及到的作品类型包括:音乐、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3.著作权登记的作用是什么?
(1)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权利归属;
(2)在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
(3)保护权利人的相关经济利益,有利于著作权的许可、转让等交易。
(4)可以作为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所得税优惠*策的文件。
4.对于外国人在外国出版的作品是否有著作权、著作权权利内容和归属等问题,应依哪国法来确认?
一般依据权利主张地所在国的法律规定确认,比如需要在中国受到保护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来确认。
5.《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有哪些?
截止目前,一共有个国家:中国、中非共和国、智利、乍得、赞比亚、约旦、英国、印度尼西亚、印度、意大利、以色列、亚美尼亚、牙买加、匈牙利、新西兰、新加坡、希腊、西班牙、乌拉圭、乌克兰、委内瑞拉、危地马拉、土耳其、突尼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汤加、坦桑尼亚、泰国、塔吉克斯坦、苏里南、苏丹、斯威士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斯里兰卡、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卢西亚、圣基茨和尼维斯、塞浦路斯、塞内加尔、塞尔维亚和黑山、萨尔瓦多、瑞士、瑞典、日本、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葡萄牙、挪威、尼日利亚、尼日尔、尼加拉瓜、南非、纳米比亚、墨西哥、摩纳哥、摩洛哥、摩尔多瓦、秘鲁、孟加拉、蒙古、美国、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马里、马来西亚、马拉维、马耳他、马达加斯加、罗马尼亚、卢旺达、卢森堡、列支敦士登、利比亚、利比里亚、立陶宛、黎巴嫩、莱索托、拉脱维亚、肯尼亚、克罗地亚、科特迪瓦、卡塔尔、喀麦隆、津巴布韦、捷克、加蓬、加纳、加拿大、几内亚比绍、几内亚、吉尔吉斯斯坦、吉布提、洪都拉斯、荷兰、韩国、海地、哈萨克斯坦、圭亚那、古巴、格鲁吉亚、格林纳达、哥斯达黎加、哥伦比亚、刚果民主共和国、刚果、冈比亚、佛得角、芬兰、斐济、菲律宾、梵蒂冈、法国、厄瓜多尔、俄罗斯、多米尼加联邦、多米尼加共和国、多哥、德国、丹麦、赤道几内亚、朝鲜、布基纳法索、博茨瓦纳、伯利兹、玻利维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波兰、冰岛、比利时 、贝宁、保加利亚、白俄罗斯、巴西、巴拿马、巴林、巴拉圭、巴基斯坦、巴哈马、巴巴多斯、澳大利亚、奥地利、安提瓜和巴布达、爱沙尼亚、爱尔兰、埃及、阿塞拜疆、阿曼、阿根廷、阿尔及利、阿尔巴尼亚。
6.对于起源于伯尔尼公约某一缔约国的作品(即作者为该国国民的作品,或首次发表是在该国发生的作品),如何在其他成员国内获得保护?
根据伯尔尼公约的规定,无论是伯尔尼公约下任何一成员国公民或有经常居所的居民所创作的作品,还是非成员国的作者创作的并且首次在某一成员国出版或在某一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相差不超过30天视为同时出版)作品,都应得到保护。原则上,伯尔尼公约下某一缔约国的作品在其他成员国内可以自动获得保护而不需要经过申请、登记、注册等程序,差别在于公约成员国公民或有经常居所的居民创作的作品无需发表即可获得保护,而公约成员国外作者需在任一公约成员国内首先发表才能获得保护。
本次展会涉及到的作品,只要其作者是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公民或有经常居所的居民,或者虽不是成员国的公民或居民首次在我国以及其他成员国内发表的,在其他成员国内都能得到著作权保护。
7.未与我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能否在我国主张著作权?
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可以在我国主张著作权保护:
(1)在我国或是伯尔尼公约其他成员国国内有经常居所,依据是伯尔尼公约第3.2条(非本联盟任何一成员国公民但在一成员国国内有经常居所的作者,在适用本公约时,与该国公民作者同等对待)。
(2)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据是《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三款。
(3)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30天内),依据是《著作权法》第二条第四款。
8.参展方购买他人作品进行展览,购买行为是否意味着获得作品的著作权?展览行为是否需要获得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
购买行为并不意味着著作权的转移,《合同法》第条与《著作权法》第18条都有规定,所有权的转移并不意味着知识产权的转移。如若需要获得作品的著作权,应当根据《著作权法》第三章的规定与权利人签订著作权转让或者许可合同。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美术作品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展览美术作品原件的行为不需要获得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展览美术作品复制件,需要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展览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都需要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展览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之外的其他作品,不需要取得著作权人许可。
9.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主要有哪些?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责任、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7条、48条规定,存在以下不同形式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包括:(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5)剽窃他人作品;(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1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1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1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1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1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1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1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1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分民事责任、行*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
民事责任包括:
(1)停止侵害;
(2)消除影响;
(3)赔礼道歉;
(4)赔偿损失。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行*责任,上述(10)到(18)项的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除了承担民事责任外,还需要承担行*责任,行*责任包括: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
(3)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
(4)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5)罚款。
刑事责任包括:
(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2)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次展会中,参展方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不从事诸如剽窃、未经许可的复制等直接侵害著作权的行为,也不从事引诱、教唆、帮助等间接侵权行为,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行*甚至刑事责任。若展出的产品是通过合法途径得到却侵害了他人著作权,参展方在知晓侵权情况后应当及时停止侵权行为,并向权利人及有关部门反馈产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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